一、公司名称的基本构成
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及厦门实践,标准公司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:
1️⃣行政区划
标明注册地,如”厦门”或”厦门市”。
2️⃣字号
核心标识部分,需使用两个或以上汉字。
3️⃣行业特点
表明所属行业,如”电子商务”、”网络科技”。
4️⃣组织形式
表明责任形式,如”有限公司”。
🌹标准格式示例:
厦门(行政区划)+ 优航(字号)+ 电子商务(行业)+ 有限公司(组织形式)
二、通用命名规范与限制
企业名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,原则上不得使用外文、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,除非另有规定。应避免使用生僻字、已淘汰的异体字,以防在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或系统录入时遇到障碍。
❌禁止性内容
- 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。
-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。
- 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。
- 涉及国家部门的名字。
⭕️其他规定禁止的
未经授权,不得使用驰名商标、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字号等,以避免侵权和不正当竞争。